曹玉清、钱雪琴因保管不善,将131112617、昆国用(2015)第58846号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曹玉清、钱雪琴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