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21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2.主要河流水质
全市7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在优~轻度污染之间,庙泾河、七浦塘、张家港3条河流水质为优,急水港桥、吴淞江2条河流为良好,杨林塘、娄江河2条河流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杨林塘、娄江河、急水港3条河流水质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余4条河流水质保持稳定。
3.主要湖泊水质
全市3个主要湖泊中,阳澄东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Ⅳ类水标准(总氮Ⅳ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2.3,轻度富营养;傀儡湖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总氮Ⅳ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9.5,中营养;淀山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Ⅴ类水标准(总氮Ⅴ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6.1,轻度富营养。
4.国省考断面水质
我市境内10个国省考断面(吴淞江赵屯、急水港急水港桥(十四五)、千灯浦千灯浦口、朱厍港朱厍港口、张家港巴城湖口、娄江正仪铁路桥、浏河振东渡口、杨林塘青阳北路桥、淀山湖淀山湖中、道褐浦新开泾桥)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比例为90%(其中河流断面优Ⅲ比例保持100%),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1.6%,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为74,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平均为二级,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
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36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和27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评价值分别为1.1毫克/立方米和173微克/立方米。与2020年相比,PM2.5浓度和CO评价值分别下降10.0%和15.4%;PM10浓度、NO2浓度和O3评价值分别上升6.1%、9.1%和5.5%;SO2浓度持平。
2.酸雨
城市酸雨发生频率为3.4%,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降水pH值为6.18,同比下降0.51。
3.降尘
城市降尘量年均值为2.405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上升21.5%。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1.区域声环境
2021年,我市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2.1分贝,评价等级为“较好”。
2.道路交通声环境
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6.0分贝,评价等级为“好”。
3.功能区声环境
市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类别要求。
四、生态环境状况
我市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1.1,级别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