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2年度本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11.6公顷,其中租赁住房用地11.16公顷,商品住宅用地88.77公顷,其他住宅用地(动迁房)11.67公顷。详见附表1。
其中租赁住房用地通过单独供应落实8.27公顷,通过商品住宅配建方式落实2.89公顷。
二、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商品住宅用地(含配建租赁住房)计划出让91.67公顷。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13.45公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6公顷,花桥经济开发区10.57公顷,旅游度假区10.79公顷,张浦镇4.43公顷,周市镇6.55公顷,陆家镇2.15公顷,巴城镇20.37公顷,千灯镇3.09公顷。详见附表2。
出让计划要在前三季度完成,具体时间根据市场行情和计划安排合理调节。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统筹部署,各区镇、部门紧密配合,通过定期召开推进会等方式,加快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出让计划作为工作任务下发各区镇,纳入年度考核。
(二)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聚力建设新城市。重点加强教育、交通、医疗卫生等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进一步深化城市设计,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引领城市能级提升。
(三)动态管理计划。市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住宅用地进度定期跟踪,合理安排全市供应节奏,确保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