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为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有效指导全市土地供应工作,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1615号)和《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17号)要求,结合2022年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要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统筹总量、节约集约、有保有压”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配置全市土地资源,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总量、节约集约、有保有压”原则。适度控制供应总量,严守三条控制线。加大存量盘活力度,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加强城市更新研究。优先保障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实事工程用地需求。
三、计划指标
2023年好多假365平台_365bet手机网址多少_365网站客服电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07公顷,其中住宅用地151.33公顷,商服用地33.3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33.33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106.6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4公顷,详见附件。
住宅用地计划出让151.33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24.33公顷,租赁住房用地1公顷,其他住宅用地(动迁房)26公顷。具体地块和供应时序根据市场行情和计划安排合理调节。
四、政策导向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引导产业空间集聚,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积极保障民生项目和省、市重大项目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用地需求。重点保障轨道交通建设、中环沿线和城市更新改造等主要区域用地。积极盘活存量低效资源,优先选择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国有建设用地资产配置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统筹部署,各区镇、部门紧密配合,按规定推进全市供应计划实施。各区镇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出让任务。市级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提高服务效率。
(二)社会公布。经市政府批准后,供应计划通过官方平台向社会公开,其中商品住宅公开具体地块情况和表格明细。定期通过相关媒体途径发布出让信息,有效引导市场合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