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镇党委、周庄镇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加强党对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镇、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推进镇、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推进区域发展。编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规划,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残疾人保护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两级为民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化城乡环境。
(四)实施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财政财务管理、旅游产业发展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拆迁和开发建设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计划,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指导和监管所属单位、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对镇各党政职能机构、国有(镇属)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动员辖区内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领导基层自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